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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津铺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12-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盐津铺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瞿孝龙                 联系电话:029-8740604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锋                   联系电话:029-8740604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瞿孝龙、刘一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3)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取得公司股东名册,检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变
 动。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
 历次内部审计报告等;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
 决议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
 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抽查重大投资、交易和资金支
 付凭证,将交易对手方与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
(3)查阅公司信用报告,并与财务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对外
  担保,及相关审议的内部流程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变更等事项的三会决议文件、公告文件;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
  及原始凭证;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
  向及合规情况,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资料;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资料,与公司进
  行对比分析;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及各股东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查阅公司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分红的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用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瞿孝龙                             李   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