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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津铺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6-3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

生变化。根据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另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具体对照如下:

                                    章程修订后                                                                        章程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40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干果、坚果、海味干货、散
                                                                                   干果、坚果批发;海味干货批发;散装食品批发;收购农副产品;饼干及其他焙烤食
装食品、食品的销售;糕点、糖果、及糖的批发;饼干及其他烘烤食品、糖果、巧克力、
                                                                                   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制造;蜜饯制作;米、面制品制造;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
米、面制品、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蔬菜、水果罐头、熟食品、糕点、面包、豆制品
                                                                                   造;蔬菜、水果罐头制造;酱腌菜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的制造;食品的互联网销售;糕点、面包、熟食、进口食品的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熟食品制造;糕点、面包制造;食
蔬菜、水果和坚果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蛋品的加工;收购农副产品;蜜饯制作;
                                                                                   品的销售;食品的互联网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干果、坚果零售;
酱腌菜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熟食零售;海味干货零售;进口食品零售;普通货物运输;散装食品零售;肉制品及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访客开
                                                                                   副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豆制品制
展经营活动)
                                                                                   造;蛋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50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950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840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840 万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间限制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提起诉讼。
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第五十六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    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当日。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总数。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
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
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
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则股东大会同时选举
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三) 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经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在本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职权范围内,就对外投资、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交易(不包括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经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在本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职权范围内,就对外投资、收购或
 财,其只能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审批权限如下(交易涉及的定义、计算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交易(不包括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其
 和认定方法依照本章程规定):                                                      只能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审批权限如下(交易涉及的定义、计算和认定
  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    方法依照本章程规定):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 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 10%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的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 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
 审计营业收入不满 10%,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计净利润不满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审计营业收入不满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 1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计净利润不满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 10%,且绝对金额低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 10%,
 于 100 万元人民币。                                                               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八)公司董事长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 10%,且绝对金额低
 产除外)金额不满 3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    于 100 万元人民币。
 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 300 万元人民币,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关联交易。
     董事长在行使以上职权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章       董事长在行使以上职权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的
 程的规定。                                                                       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
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
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
                                                                                 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一)提名、任免董事;
                                                                                 会发表独立意见: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一)提名、任免董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
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
                                                                                 (六)重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七)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措施回收欠款;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七)重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易或者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公
                                                                               第一百四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公开声明:
开声明:
                                                                               (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
(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
                                                                               (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三)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
(三)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
                                                                               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
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
                                                                               (四)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五)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第一百五十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百八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相关程序规定同时适用
第一百八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相关程序规定同时适用    于监事。监事候选人应向监事会报告其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任职要求。
于监事。监事候选人应向监事会报告其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任职要求。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第二百四十五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时,以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时,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