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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5 号)文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6.67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733,73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046,123.41 元,
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
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1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7,489.61       7,713.89       44.1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15.00        1,733.16       53.91%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100.00%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1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截止目前,公司新厂区基建主体工程已完工,公司已完成智慧生产基地的搬
迁,自动化生产设备正在持续导入中。为继续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提
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部分设备的选型、
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智
能燃气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止目前,公司新厂区基建主体工程已完工,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
于公司新厂区内,已逐步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研发设备及研发相关软件
已在陆续购置中,但因部分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
特点,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研究
后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
变化、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投产
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
募投项目的变更。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
置资源,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
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
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所做
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