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
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文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
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董事会同意选举范慧群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
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文谦先生、周永革先生、鲍立威先生组成,
其中黄文谦先生为主任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鲍立威先生、黄文谦先生、尤敏卫先生组成,
其中鲍立威先生为主任委员。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范慧群女士组成,
其中尤敏卫先生为主任委员。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建英女士、鲍立威先生、黄华兵先
生组成,其中郑建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
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
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要求,董事会同
意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代表及内审
负责人等职务,具体如下:
1、聘任黄华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
2、聘任胡良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李祖光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副总裁),聘任顾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陈智园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
3、聘任颜冰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聘任肖勇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
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登记完成,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0,000,05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2,407,050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序号 《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00,050 元。 132,407,050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30,000,050 股,均为普通股。 132,407,05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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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