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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范慧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持有公司股份 14,920,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11.27%)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6%)。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对前
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范慧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范慧群女士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2,490,000 股,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范慧群      大宗交易    3月7日        14.63       1,400,000    1.0573%
 范慧群    大宗交易        3 月 11 日        14.08          1,090,000       0.8232%
  合计          -              -               -            2,490,000       1.880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的比例                     的比例
                                    (股)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4,920,600 11.2687% 12,430,600                9.3882%
           无限售条件股
                                   3,730,150       2.8172%      1,240,150     0.9366%
  范慧群   份
           有限售条件股
                                11,190,450         8.4516%     11,190,450     8.4516%
           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范慧群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减持后,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43.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9%,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范慧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