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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英)2019-04-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建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
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
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将本人在 2018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了 1
次,其中现场参会 1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
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

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18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   同意
月 28 日     第一次会议   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 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
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参与公司薪酬
绩效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为公司优化薪酬结构、科学绩效考评发挥
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虽然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时间较短,但本人仍积极利用参会时
间到公司了解情况,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
公告、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相
应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
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
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二)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
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本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本人于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担任
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主
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
效的建议,促使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建英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