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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星智能: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会丽)2023-04-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谢会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了 7
次,其中现场参会 6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1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
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 4 次股东大
会。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
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
     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2022 年 1   第五届董事会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3 日   第三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同意
        2022 年 3   第五届董事会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同意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同意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3
         月 26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同意
                                   与预计差异较大的说明
        2022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4                                                                                 同意
         月 23 日   第六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
                                                                               同意
       2022 年 9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5
        月 19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6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第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同意
       月 24 日    第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同意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
    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
    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议案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
    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
    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
    团队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
    间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 2022 年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
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
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
并于 2022 年 11 月前往资本市场学院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了
解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提升自我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同时进一步加
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履职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
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专业的建设性意见,提高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和决
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
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会丽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