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三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
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了 7
次,其中现场参会 5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
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 4 次股东大
会。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
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
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2022 年 1 第五届董事会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3 日 第三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同意
2022 年 3 第五届董事会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同意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同意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3
月 26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同意
与预计差异较大的说明
2022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4 同意
月 23 日 第六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
同意
2022 年 9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5
月 19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6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第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同意
月 24 日 第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同意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
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参与公
司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为公司优化薪酬结构、科学绩效考
评发挥积极作用。
(二)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与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
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议案及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
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
间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 2022 年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
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
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
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为公司
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三联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