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
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晖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要求,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审慎核查,本着独立
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三晖电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晖电气之《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肖继明 汪 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