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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晖电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 85 号办公楼
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1.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23 年 1 月
11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 登记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 85 号三晖电气
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 85 号
    联系人:李琳、叶袁婷
    电话:0371-67391360
    传真:0371-67391386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7”,投票简称为“三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
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3 年 1 月 16 日
 召开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
 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
 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1.00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