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赛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3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
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力盛赛车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
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
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拟与BRILLIANT IN EXCELLENCE (UK) LIMITED签署的运营服务协议
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传德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晓江: ___________________
顾国强: ___________________
裴永乐: _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