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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赛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4-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30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赛车”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的 1,580 万股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上市交易。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担任力盛赛车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检查“中国证监会”)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                薛军
保荐代表人                奚一宇、刘祥生
联系电话                  021-333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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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力盛赛车
证券代码                    002858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 30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2 楼
法定代表人                  夏青
注册资本                    12,632.00 万
联系人                      张国江
电话                        021-62418755
传真                        021-62362685
电子信箱                    zhangguojiang@lsracing.cn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7 年 3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3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7 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2 日披露;2018 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2019 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周学群、刘祥生为保
荐代表人。2018 年 8 月,因周学群离职,保荐机构委派奚一宇接替其继续对公
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统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
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申请材料提交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
组织协调发行人与各中介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出具反馈回复;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相关文
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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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督导力
盛赛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按照证监会、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力盛赛车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等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规范运营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
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并向交易所及时报送现
场检查报告;按时向交易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对力盛赛车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
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
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
关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审阅力盛赛车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力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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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
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力盛赛车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和公开披露的相关文件
所承诺用途进行使用,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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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力盛赛车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奚一宇                          刘祥生




   法定代表人:




                         薛 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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