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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赛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8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
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9 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
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
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提高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
展战略、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
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从长远
看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事前认可意见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编制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我们认为,本公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天马赛车场扩建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天马赛车场扩建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政
府防控措施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时间进行延期。同意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公司 2019 年度不
再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及 2019 年股
票回购情况作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晓江                  裴永乐                  顾国强




                                                           2020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