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赛车: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青先生、余朝旭女士、林
朝阳先生、余星宇先生、曹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顾鸣杰先生、黄海燕先生、周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鸣杰先生、周小凤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海燕先生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顾鸣杰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张国江先生、曹传德先生、顾晓江先生、裴永乐先生、
顾国强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张国
江先生、曹传德先生、顾晓江先生、裴永乐先生、顾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夏青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
生学历。 1981年12月至198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苍南支行会计;1987年8月至1991
年12月,任浙江苍南县龙港镇政府团委书记;1993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富昌经济联
合开发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上海夏子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8月
至2011年10月,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1年10
月,任上海天马山赛车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07年11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0月至今,任上
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02月18日
至今担任上海赛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副主席、上
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会长、上海浙江商会副主席、上海苍南龙港商会主席。
夏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与董事余朝旭
女士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40.000股。夏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夏青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余朝旭女士,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
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94年2月,任浙江苍南县交通局科员;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任
上海海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7月至今,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至
今,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02月至今担
任上海赛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余朝旭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朝旭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余朝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余朝旭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林朝阳先生,1970年出生,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8年7月,任苍南华兴石
材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7月至2003年4月,任上海申狮图文制作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4月
至2008年10月,任上海信升广告装潢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
赛车文化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公关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整合营
销部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林朝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的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朝阳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448,400股。林朝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林朝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余星宇先生,1976年出生,媒介管理专业博士学历。2004年5月至2010年5月,任上海文
广新闻传媒集团总监;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电信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总编辑;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百视通新媒体高级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20年7月,任阿里体
育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运营官;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海南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1月至2020年8月上海功守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橙狮体育(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海南北京乐动博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
月至今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星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余星宇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余星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曹杉先生,1987年出生,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任Elm La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总经理助理;2013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市场部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优马好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上海钧
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2月至今,任Cedar Star International Pte Ltd总经理。
曹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杉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曹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顾鸣杰先生,1981年出生,金融专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人士。2003
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7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高级经理、经理、审计员、高级审计
员;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鼎汇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
2015年1月,任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诺诺
镑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业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上海纳执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创始合
伙人。
顾鸣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鸣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鸣杰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顾鸣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海燕先生,1981年出生,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生博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任
上海体育学院讲师;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2011年7月至2015年6
月,任上海体育学院副教授;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美国佐治亚大学博士后;2016年11
月至2018年6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2016年9月至今,任莱
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上海体育学院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教授;2020年5月至今,任上海体育国家大学科技园董事长; 2020年7月至今,任中体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海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海燕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海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小凤女士,女,1982年出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广东君
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6年9月至2019年8月,任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董秘;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战略
顾问;2020年11月至今,任海南亘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周小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小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小凤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周小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