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 圳证 券交 易所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投票的 具体 时间 为2021年8月16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7,172,7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7,172,7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55,1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55,1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夏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1.2、 选举余朝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1.3、 选举林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1.4、 选举卢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1.5、 选举曹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1.6、 选举顾晓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顾鸣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2.2、选举黄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2.3、选举周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樊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3.2、选举马怡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7,1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1,455,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是否当选:是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小龙、陈倩文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