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一年八月 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1 号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赛车”、“公司”或“发 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896,000 股新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力盛赛车的委托,担任力盛赛车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认为力盛赛车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国盛证券指定杨涛、韩逸驰二人作为力盛赛车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 Shanghai Lisheng Racing Co.,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12,632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 3000 号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力盛赛车 股票代码: 002858 法定代表人: 夏青 董事会秘书: 张国江 联系电话: 021-62418755 互联网网址: www.lsracing.cn 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小型室内游乐场,公关活动策 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动 漫设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 媒体发布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营销策划,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的组织及策划,自有房 屋和设备租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商务咨询,文 化体育、信息科技、机动车(含电动车)及配件专业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汽摩配件的经营,以电子商务 方式从事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汽摩配件、工艺品(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箱包、鞋帽、文化用品、 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组织赛车培训,体育经 纪,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礼仪服务,汽车摩托车销 售、汽车租赁,汽车模型设计销售,网络游戏开发运 营,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28,848.60 29,963.85 43,718.46 42,329.19 总资产 60,553.12 59,345.18 73,946.29 58,804.89 流动负债 14,345.82 15,778.24 19,200.66 12,909.53 负债合计 17,623.71 16,244.43 22,381.53 13,320.47 3 所有者权益 42,929.41 43,120.75 51,564.76 45,484.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4,497.44 35,436.24 43,960.36 42,815.5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724.77 20,009.76 44,013.54 37,509.14 营业成本 3,747.60 16,315.17 31,336.87 26,746.57 营业利润 1,123.99 -4,123.17 4,906.25 5,061.80 利润总额 1,123.97 -4,191.89 4,882.98 5,093.38 净利润 1,119.74 -3,891.36 3,764.93 4,21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93.32 -5,098.20 2,452.58 3,832.24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4.05 -6,278.88 1,166.31 3,071.84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963.89 7,192.33 7,935.50 575.18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2,357.92 -1,421.84 -6,163.86 5,23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653.43 -6,501.55 -6,647.36 3,732.16 汇率影响变动影响 -130.42 77.90 -69.74 18.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1.02 -653.16 -4,945.46 9,557.40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01 1.90 2.28 3.28 速动比率(倍) 1.72 1.60 2.07 3.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65% 29.92% 29.26% 17.7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10% 27.34% 30.27% 22.6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2.73 2.81 3.48 3.39 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3 1.31 2.27 2.54 4 存货周转率(次) 0.84 3.79 8.32 9.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8 0.57 0.63 0.05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052 -0.39 0.7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393.32 -5,098.20 2,452.58 3,832.24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284.05 -6,278.88 1,166.31 3,071.84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32 -0.41 0.19 0.30 前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32 -0.41 0.19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1.14 -14.39 5.58 8.95 前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10 -12.46 5.66 9.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23 -0.50 0.09 0.24 后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23 -0.50 0.09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0.82 -17.72 2.65 7.17 后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0.80 -15.35 2.69 7.34 (%)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11.62 元/ 股。 5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 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62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 33,605,838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均为现金认购,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90,499,837.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9,839,622.6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0,660,214.92 元。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 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11.62 元/股,发行股数为 33,605,838 股,募集资金总额 390,499,837.5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投资者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 配售产品 配售金额(元) 号 类型 (股) 比例(%) (月) 1 沈竞峰 个人 —— 1,721,170 19,999,995.40 5.12 6 2 潘冬云 个人 —— 1,462,994 16,999,990.28 4.35 6 杭州缘延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 私募及 3 —— 1,721,170 19,999,995.40 5.12 6 企业(有限合 其他 伙) 粤民投慧桥贰 号(深圳)投 私募及 4 —— 4,302,925 49,999,988.50 12.80 6 资合伙企业 其他 (有限合伙) 5 江越 个人 —— 1,290,877 14,999,990.74 3.84 6 6 钱萃士 个人 —— 1,721,170 19,999,995.40 5.12 6 蒙森(上海) 私募及 蒙森虎步一号私 7 投资管理有限 2,581,755 29,999,993.10 7.68 6 其他 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 6 序 投资者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 配售产品 配售金额(元) 号 类型 (股) 比例(%) (月) 8 邱学林 个人 —— 1,290,877 14,999,990.74 3.84 6 9 谢恺 个人 —— 1,893,287 21,999,994.94 5.63 6 10 范广力 个人 —— 1,549,053 17,999,995.86 4.61 6 11 郭金胜 个人 —— 1,462,994 16,999,990.28 4.35 6 海南云动加体 育科技投资合 私募及 12 —— 2,710,843 31,499,995.66 8.07 6 伙企业(有限 其他 合伙) 宁聚量化多策略 3,442,340 39,999,990.80 10.24 6 宁波宁聚资产 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及 13 管理中心(有 宁聚映山红 9 号 其他 限合伙) 私募证券投资基 1,290,877 14,999,990.74 3.84 6 金 新余善思投资 私募及 善思君汉 1 号私 14 管理中心(有 2,581,755 29,999,993.10 7.68 6 其他 募证券投资基金 限合伙) 财通基金证大定 增 1 号单一资产 430,292 4,999,993.04 1.28 6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南金 牛单一资产管理 86,058 999,993.96 0.26 6 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 60 号单一资产 86,058 999,993.96 0.26 6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 财通基金管理 增 39 号单一资产 86,058 999,993.96 0.26 6 15 基金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86,058 999,993.96 0.26 6 计划 财通基金西湖大 学定增量化对冲 1 30,981 359,999.22 0.09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 化对冲 1 号集合 45,611 529,999.82 0.14 6 资产管理计划 7 序 投资者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 配售产品 配售金额(元) 号 类型 (股) 比例(%) (月) 财通基金定增量 化套利 1 号集合 74,870 869,989.40 0.22 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 化套利 2 号集合 45,611 529,999.82 0.14 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悦 熙单一资产管理 228,055 2,649,999.10 0.68 6 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佳 胜单一资产管理 45,611 529,999.82 0.14 6 计划 财通基金盈泰定 增量化对冲 1 号 45,611 529,999.82 0.14 6 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16 朱如意 个人 —— 1,290,877 14,999,990.74 3.84 6 合计 33,605,838 390,499,837.56 100.00 -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平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保证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 职责的情形: 1、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 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本保 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关联 8 关系。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力盛赛车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力盛赛车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力盛赛车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力盛 赛车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力盛赛车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具体安排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力盛赛车完善有关制度, 9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并督导其有效执行。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协助力盛赛车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有效实施。 督导力盛赛车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 的规定执行,对重大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 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力盛赛车因关联交 交易发表意见 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 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 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力盛赛车按规定履行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力盛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赛车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力盛赛车募集资金投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 项,并发表意见 行人对重大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并独立地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 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 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力盛赛车规范运作。 1、督导力盛赛车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 披露等义务;为力盛赛车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 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 3、审核力盛赛车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在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发现有疑义时,及时向其指出; 4、配合力盛赛车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沟通; 5、对力盛赛车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等。 1、力盛赛车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向保荐机构提供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与保荐工作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 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2、本保荐机构有权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参与本次保荐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的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10 公司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868 号保利 ONE56 1 号楼 9 层 保荐代表人:杨涛、韩逸驰 项目协办人:顾殷杰 项目组成员:汪晨杰、谢一鸣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联系传真:021-38125519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 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 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本保荐 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此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 涛 韩逸驰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徐丽峰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