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78,296,685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4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 71,805,5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 表股份 6,491,1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3,565,485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3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27,074,3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 表股份 6,491,1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4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29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29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29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董事,持有有效表决权 26,030,000 股;关联股东上海 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 18,251,600 股;关联股 东林朝阳为公司董事,持有有效表决权 448,400 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 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7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2,544,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 34,900 股;关联股东张 国江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986,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7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2,544,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 34,900 股;关联股东张 国江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986,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7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2,544,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 34,900 股;关联股东张 国江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986,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7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2,544,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 34,900 股;关联股东张 国江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986,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 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 26,030,000 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 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 18,251,600 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 持有有效表决权 448,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 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 26,030,000 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 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 18,251,600 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 持有有效表决权 448,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 33,56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 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 26,030,000 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 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 18,251,600 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 持有有效表决权 448,400 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 1,200 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小龙、陈倩文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