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赛车:关于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中体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中体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为三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内容和涉及
金额以后续各方另行签署的单项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
仅为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或意向性协议。
一、 协议签署概况
1、2022 年 2 月 12 日,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社”)、中体联(北京)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体联”)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体
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
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健身
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关于以 2022 年北京
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的指
导意见》、《全国体育旅游发展纲要》、《中国冰雪运动发展规划》等政策。公司
与总社、中体联三方将在运动银行、数字孪生、体育境界、体育产业、体育论坛、
赛事营销、工间健身、体医结合、体教结合等领域全方面展开战略合作。协议有效
期为 2022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各方同意,各方拥有本协议相关权
益的优先续约权,同等条件下为续约第一顺序人。
2、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进度和涉及金额以各方另
行签署的单项协议为准。上述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
定,上述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005665
法定代表人:高超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 8 号
注册资本:10,342.1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体育文化产业”作为产业边界定位,以“体育信息全方位提供
商”作为商业形态定位,通过传统出版物产品、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多种
形式的传播渠道,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流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融合对
体育信息进行复合传播。目前拥有人民体育出版社、人民体育音像出版社等 2 个出
版社,中国体育报、中国体彩报等 4 种报纸,新体育、中国体育等 23 种期刊,是目
前中国最大的体育传媒集团。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有限公司发生类似
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二)中体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669113618
法定代表人:冯振晓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 8 号 32 幢 3 层 3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服务领域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体育
文化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销售体育用品等。中国体育
报业总社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央文化企业的一级子公司,是我国全民健
身领域骨干企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中体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类
似交易。
4 履约能力分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体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结为全民健身领域战略合作伙伴。
2、乙方与丙方结为全国工间健身领域战略合作伙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合
作伙伴、体医融合和体育科普合作伙伴。
3、三方共同筹建“中国体育新境界建设(筹建)委员会”,吸纳我国虚拟建模、
数字孪生、运动健康、科普教育等顶尖专家,成立专家智库,为运动银行、AI 体育、
体育新境界、赛事活动、产品研发、健康科普等提供专业、科学的指导及服务。
4、全民健身领域合作
1)三方及相关单位,引入“运动银行”合作开展相关体育赛事活动:“健
康中国我行动”广播操工间操比赛、智慧社区运动大会、世界行走日(中国)活
动、123 全民冬跑日、西安国际骑行大会、全国青少年脊柱与视力健康操大赛等
赛事活动。
2)乙方参与丙方组织举办的运动科技、智慧体育、科普培训等工作。
5、工间健身领域合作
1)乙方参与丙方正在建设的“全国广播操工间健身示范培训基地”项目和
广播操全国推广组织建设,目前已建成浙江杭州基地,另有广东珠海基地、湖北
武汉基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基地等项目在建,并不断向全国扩展。
2)与丙方开展 AI 工间健身比赛、AI 体育考评、AI 锻炼达标的系统开发与
维护运营工作,提供人才技术和产品支持。
6、青少年体育领域合作
1)三方共同做好全国青少年防治近视、肥胖、脊柱变形、心理抑郁、运动
不足、成绩记录等工作。
2)三方共同做好全国青少年体育云科普工作。
3)三方共同做好全国青少年脊柱与视力健康操推广工作。
7、体育产业项目合作
1)甲方、乙方与丙方等开展全国城市体育公园建设运营及园区内赛事活动
项目导入;
2)甲方、乙方与丙方等开展龙潭湖国际体育产业孵化中心项目筹建工作;
3)甲方、乙方与丙方等推进全国大型体育场馆减碳节电科研课题和“全国
绿色体育场馆行动计划”;
4)甲方、乙方与丙方和相关单位等开展东单体育中心、天坛体育中心、地
坛体育中心、平谷体育中心、门头沟体育中心等全国部分超大型体育中心和体育
文化综合体开发运营工作;
5)乙方与丙方共同开发“运动赛会人身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开发和实施及
运营;
6)乙方与丙方共同开发“青少年脊柱健康风险筛查和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联合研制线上筛查和管理系统,帮助专家研发推广全民健身和工间健身、青少年
体育等领域衍生产品和服务;
7)甲方、乙方与丙方和相关单位继续联合推进“体育境界”、“运动银行”、
“健身一码通”等系统开发及应用运营;
8)三方共同研发推广运动领域的全民健身虚拟偶像建模、工间健身虚拟场
景应用、广播体操 AI 领操员、世界行走日(中国)活动全球场景连接、基于国家
体育锻炼标准的数字孪生体育空间、全运会群众赛事展演活动、智能社区运动会、
全国工间健身大会、行业运动会等项目和服务。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三方具体合作事项、内容,由各方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分别签署
单项协议进行落实,涉及款项以各方另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2、协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各方同意,各
方拥有本协议相关权益的优先续约权,同等条件下为续约第一顺序人。
3、在三方合作中,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另外两方的权益受损,由违约方负责
相应赔偿。
四、 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体育行业的上市公司,是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通过整合国
内领先的在线体育服务平台、AI 体育及体育科技研发优质团队、中国赛车和场
馆运营专业团队等资源,提供从运动者、运动场馆、运动设施、全民体育数字化
科技服务,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建立国内领先的运动数据服务与运
动激励平台。总社是国家体育总局唯一直属的全国综合性体育文化传媒集团,是
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积极而重要的宣传者、推动者、执行者。中体联是总社旗下
全资子公司,是我国全民健身领域骨干企业。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总社、中体联
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积极发挥各方在体育、传媒、信息、文
化、产业、投资等多领域的丰富资源和优势,充分把握政策导向,满足创新需求,
助力打造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工作服务体系。
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和深化与
相关行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发挥上市公司资源整合优势,有助于公司数字体育战
略的推进及打造全民健身服务的数字化平台在多场景下的落地。
上述协议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内容和涉及金额尚
需以后续各方另行签署的单项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或意向性协议。
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赛投资”)根据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已预披露的股份减
持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400,800 股。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没有发生股份减持情况,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部分高管锁定股 5,211,400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16-18 日期间自
动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3,605,838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解除限售,
合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9,925,838 股的 24.27%。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
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直接持有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赛赛投资尚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
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