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4-25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方案及预案切实可行。该方案及预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
强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经营与财务现
状、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公司编制的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
证券产品,具有合理的背景与目的。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本次
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
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
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综上,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
行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我们已对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套文件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王文朝 樊文斌 马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