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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21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或者“公司”)
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达晨创恒”)、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
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数 20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达晨创
泰持有公司股份数 205.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达晨创瑞持有公司
股份数 195.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

    现因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的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告知如下: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
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将不超过 2,952,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其中,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 98.40 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
持股份数量 98.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 98.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本次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没
有影响。

    二、股份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做出的所持瀛通通讯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如减持的,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
瑞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
    若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 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2、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司与瀛通通讯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
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瀛通通讯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
易均将按照瀛通通讯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
会通过影响瀛通通讯的经营决策来损害瀛通通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之日,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
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承诺将严格
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
格遵照规定执行。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