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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29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
建设周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068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52,923.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7,859.4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 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                        7,098.79
2、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                            9,991.06
3、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                                 11,855.4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5、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063.56
             (二)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         (1)                         (2)           (3)=(2)/(1)
1. 便携数码通讯线         7,098.79   7,098.79    1,450.84           1,450.84            20.44
材技改及扩产项目
2、便携数码数据传输       9,991.06   9,991.06       377.68              377.68           3.78
线建设项目
3、便携数码耳机建设      11,855.40   11,855.4    4,355.29           4,355.29            36.74
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6,118.31
5、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063.56   45,063.56   6,183.81           6,183.81            13.72
         二、     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在项
  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以下募投项目的
  建设周期延长:
                                                             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万元)    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

          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     湖北瀛通电子有限
   1                                                         7,098.79     12 个月    36 个月
                扩产项目                   公司

                                     湖北瀛新精密电子
   2       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                             11,855.40     24 个月    48 个月
                                         有限公司

          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     湖北瀛新精密电子
   3                                                         9,991.06     24 个月    48 个月
                  项目                   有限公司

                                     湖北瀛通电子有限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16 个月    28 个月
                                           公司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不断改良,因
  工艺的升级和改进,对设备的需求及选型发生变化,新生产设备的选型、定制及
  采购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企业目前的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
    三、   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
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进
度的推迟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可预见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
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
有效。科学组织,合理实施,严格监督,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
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
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经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尚需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
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
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