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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2018-07-20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提供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10%的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                                           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10%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                                           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积投票制。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步骤
                                               如下:(一)投票股东必须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监
                                               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权数目。(二)如果该股东使
                                               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了其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
                                               则视为该股东放弃了表决权利。(三)如果该股东使
                                               用的表决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
                                               目,则该表决票有效。(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
                                               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
                                               决定当选董事、监事人选,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的
                                               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如果当选董事、监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
                                               召集人可决定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也可留待
                                               下次股东大会对所缺名额进行补选。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2。
                                                  董事会中包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
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签订许可协      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签订许可协
议等交易行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议等交易行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
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币;
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      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低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
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人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民币。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人民币。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其他文件;                                    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
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      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
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十三)、(十五)项职权。              第(二)、(十三)、(十五)项职权。
(七)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    (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
对外投资;                                      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签订许可
(八)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    协议等如下交易行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而无
资产处置(购买、出售、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
(九)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银行贷款;                                      资产的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十)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的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资产抵押;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十一)决定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   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
                                                币。
                                                (八)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
                                                银行贷款、资产抵押等经营行为;
                                                (九)在下述范围内,决定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
                                                易;
                                                2、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
                                                联交易。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