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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0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
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过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人
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相关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