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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
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
对产业基金后续投资的议案》,本次终止对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终止对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后续投资
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