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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20,000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