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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9-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瀛通通讯”)的全资子
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瀛新”)拟购买湖北银通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置业”)项下总建筑面积 4,283.15 平方米的房产,
交易总价暂定为 20,768,251.00 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左笋娥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曹玲杰先生、曾子路先
生合计持有银通置业 8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晖先生、
左笋娥女士、左贵明先生、曾子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的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银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0838032116
   法定代表人:曹玲杰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五里镇五里大道一小区 99 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银通置业自 2013 年成立以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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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主要股东:左笋娥女士、曹玲杰先生、曾子路先生分别持有银通置业 40%、
30%、10%股权。
   企业信用:湖北银通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状况
   银通置业仅开发留余府邸单个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5 月起分批取得部分房
产预售证并开始销售,2019 年度、2020 年 1 至 6 月份,银通置业分别预收房款
5,221.53 万元、4,420.26 万元。2019 年度,银通置业实现营业收入 338.10 万
元,净利润-13.19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银通置业总资产为 20,231.47
万元,净资产为 894.6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左笋娥女士、曹玲杰先生、曾子路先生合计持有银通置业 80%股权,并分别
于银通置业担任监事、董事长、董事职务。
   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左贵明先生、曹玲杰先生、曾
子路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左笋娥
女士为、左贵明先生均为公司董事,曾子路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银通置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湖北瀛新本次拟购买房产属于银通置业开发的留余府邸小区,拟购买房产建
筑面积合计 4,283.1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 2086 年 4
月 19 日。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情况,也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
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湖北瀛新本次拟交易房产为银通置业所开发留余府邸住宅项目,拟购买户型
目前销售均价为 5,586.90 元/㎡,销售价格已于通城县物价局备案,符合地方商
品房明码标价相关政策要求;拟购买房产附近区域住宅的销售均价在 4,200 元/
㎡至 6,900 元/㎡之间。
   参考咸宁市通城县当地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交易房产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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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均价暂定为 4,848.83 元/㎡。该成交价格同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资
产购买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银通置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主要
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出卖人:湖北银通置业有限公司
   认购人: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该商品房用途为住宅;
   2、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未抵押
   3、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
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至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
(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
利息。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4、计价方式与价款: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4,848.83
元(合计数据),总价款为 20,768,251.00 元(合计数据)。
   5、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
   6、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不超过 30 日)办理商品房预
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顺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公司湖北园区高端管理及科
研人员的住宿问题,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及综合竞争力。本次购置房产是公
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亦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本地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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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城县处于湘鄂赣三省交汇处,留余府邸位于通城县五里大道东侧锡山山
麓,距离公司湖北园区约 8 公里,经五里大道可快捷通达全县,3 公里即可通达
武深、杭瑞高速,交通便捷。项目总占地面积 121,124.50 平方米,生活、教育、
医疗等配套齐全,项目定位高端,符合公司吸引人才的目的。与此同时,在项目
优质的前提下,交易价格与周边楼盘不存在明显差异,价格公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布局有积极
意义,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此项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签署交易协议,具体事项授权湖北瀛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代表与交易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
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交
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购买及关联交易行为参考市场定价,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解
决湖北园区高端人才住宿问题,提升公司人才吸引力及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瀛新购买房产事宜。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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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目的是解决公司湖北园区高端管理及科研人员的住宿
问题,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及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
形,本保荐机构对瀛通通讯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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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产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贾晓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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