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7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的 2021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
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根据相关
制度规定,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
则。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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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