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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马传刚)2021-04-23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马传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
中,勤勉、忠实、尽职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9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0 年度本人列
席股东大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
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20 年 1 月 9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第一次会议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2020 年 1 月 17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终止对产业基金后续投资的议案》发
                     第二次会议     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19 日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2.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8.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12.   关于公司 2020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13.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续聘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第四次会议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29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第五次会议     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3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第七次会议     募集资金 2020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独立意见,出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2020 年 9 月 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   对所审议《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
                     第八次会议     立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提升履职能力。主动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
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提高决策
的科学性。
    2.独立客观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持履职的
独立性。本人 2020 年分别参加了 9 次董事会、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审计
委员会和 5 次战略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监督合规信披。本人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定期
报告相关事项、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
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
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4.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内本
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凡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
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
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
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自律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
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商业机密、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
息扰乱二级市场。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签署的声明与承诺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独立性
的规定。
   3.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
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通过培训,本人对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将更好的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公司其他各项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制度建设、发展战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对
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
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
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六、自律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
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商业机密、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
息扰乱二级市场。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签署的声明与承诺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独立性
的规定。
    3、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
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通过培训,本人对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将更好的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七、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E-mail:645320118@qq.com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马传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