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 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3,610,818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60.8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所代表的股份数 为 59,6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935,81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518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939,3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4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67,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572,2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30%。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6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唐小斌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