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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0,983,2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最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在
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
本为 121,805,518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821,200 股后的股本为 120,984,318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
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805,518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821,200.00 股后的 120,984,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3.000000 股,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75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75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
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1,805,5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8,100,81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
送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
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1                     02*****713                         黄      晖
     2                     02*****728                         萧锦明

     3                     02*****285                         左笋娥
     4                     02*****651                         左贵明
     5                     02*****957                         曹玲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七、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38,558,225      31.66   11,567,467    50,125,692          31.70

二、无限售流通股    83,247,293      68.34   23,906,627   107,975,121          68.30

三、总股本         121,805,518        100   35,474,094   158,100,813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158,100,813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841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瀛通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53 元/股调整为 21.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生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瀛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
价格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
     3、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073,823.85 元=120,984,318 股×0.075 元/股;公司本次实际送红股的总股
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6,295,295 股=120,984,318 股×
0.3(注:不足一股部分向下取整)。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送红股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送红股
比例=本次实际送红股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6,295,295 股/121,805,518
股×10 股=2.979774 股。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
9,073,823.85 元/121,805,518 股×10 股=0.744943 元。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
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6,295,295 股÷121,805,518
股=0.297977。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44943 元/股)/(1+0.297977)。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
     咨询联系人:曾子路、罗炯波
     咨询电话:0769-83330508
     传真电话:0769-83937323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