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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5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东莞园区(东
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其
中,现场出席 5 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名(王天生先生、王永先生、马传刚先
生、刘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
拟为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和浦北瀛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拟担保的总额不超过 36,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33.48%。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签署相关合同,办理上述公司贷款协议项下的相关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相关担保
合同尚未签署,贷款额度、贷款品种、实际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终同银
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付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200 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30,200 份调整为 325,000
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50 人调整为 49 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涉及的激励
对象总人数为 1 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主要内容: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
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