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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
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2,609,002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59.38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4,325,7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7.6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
股份 18,283,23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724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11,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5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10,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839%。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609,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对该提
案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609,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唐小斌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