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2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瀛通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
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
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和期限与公司进出口项下
的收付汇相匹配,且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
交易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