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刘碧龙)2022-04-2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碧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碧龙,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1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6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6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 年度本人列
席股东大会 5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1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
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2021 年 3 月 16 日
第十次会议 见
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1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
会议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独
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021 年 8 月 27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
第四届董事会 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
见
2、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会议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1 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加速落地,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
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
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未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
项发生变化的情形。
2021 年,本人本着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根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
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进一步提高公
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努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碧龙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