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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
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
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瀛洲贸易有限公司、瀛通(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瀛通(越
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瀛通(印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浦北瀛通智能电子有
限公司、惠州联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联韵智能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瀛
通智能音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共十四家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五大范畴即治理类、管
控类、业务类、综合行政类、监督类,共划分为 21 个模块。
    治理类: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信息与沟通。
    管控类: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

                                    1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管理。
    业务类:销售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外包管理、关务管理。
    综合行政类:综合行政。
    监督类:内部审计与风险评估。
    重点关注了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
销售管理风险、研发管理风险、工程项目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信息系统管
理风险、印章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及担保业务风险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评价及考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
确定缺陷等级标准,其中,以净资产的 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20%≤潜在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
水平≤潜在错报       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的 20%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任何程度的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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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更正;

       (5)控制环境无效;

       (6)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7)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8)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缺陷
等级                              经济
             法规        运营                    声誉           安全         环境
认定                              损失
标准
          严重违规并   生产故障
                                  30 万    负面消息在全国各   导致一位   达到重大环境
重大      被处以重罚   造成停产
                                  元以     地流传,对企业声   职工或公   事件(Ⅱ级)
缺陷      或承担刑事   3 天及以
                                  上       誉造成重大损害     民死亡     情形之一的。
          责任         上
                                                              长期影响
                       生产故障   3 万元   负面消息在某区域              达到较大环境
重要      违规并被处                                          多位职工
                       造成停产   至 30    流传,对企业声誉              事件(Ⅲ级)
缺陷      罚                                                  或公民健
                       2 天以内   万元     造成较大损害                  情形之一的。
                                                              康
                       生产短暂            负面消息在企业内
                                                              短暂影响   达到一般环境
一般      轻微违规并   暂停并在   少于 3   部流传,企业的外
                                                              职工或公   事件(Ⅳ级)
缺陷      已整改       半天内能   万元     部声誉没有受较大
                                                              民的健康   情形之一的。
                       够恢复              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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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其他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重大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出具了天健审〔2022〕3-338 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瀛通通讯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3 号)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瀛通通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瀛通通讯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已
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瀛通通讯出具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4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贾晓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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