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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7-1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
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
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
司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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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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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卓明                                        陈国翔




           陈丹东




                                               2017 年 7 月 1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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