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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7-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实丰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对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

    蔡俊权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32,56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实丰(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向
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以上综合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项目贷款等,具体
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为准。

    上述授信拟由蔡俊权以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提供担保,为
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俊权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能够更好
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不
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核查意见
    上述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并经过第一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海证券对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媛媛             周增光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