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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
核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对上述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
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资格。

       2、董事会秘书肖家源先生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
行岗位职责的要求。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蔡俊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肖家源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赖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薜莉女士为
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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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为了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
下:
    1、总经理蔡俊权的薪酬为 60 万元/年(税前),其中基本薪酬为每月 3.5 万
元,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年底考核后发放。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家源的薪酬为 36 万元/年(税前),其中基本薪
酬为每月 2 万元,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年底考核后发放。
       3、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洪的薪酬为 50 万元/年(税前),其中基本薪酬为
每月 3 万元,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年底考核后发放。
       4、常务副总经理薜莉的薪酬为 50 万元/年(税前),其中基本薪酬为每月 3
万元,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年底考核后发放。
       5、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
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年终发放。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对
上述薪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
及行业相关岗位水平,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接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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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卓明                                    陈国翔




         陈丹东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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