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3-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实丰文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媛媛 联系电话:021-20333352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登成 联系电话:021-203335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息披露文件一致 玩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30 日延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2017 年 11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情况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
目之一“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完
成时间从 2019 年 4 月 30 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将投资项目之一“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本部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
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粤
海街道科技园区”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
港合作区”,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7,016.54 万元对实丰文化创投(深圳)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已提醒上市公司注意按新投资计划
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相关行为规范、股份
减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情况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良好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原保荐代表人徐士锋离职,东海证券
委派周增光接替徐士锋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因原保荐代表人周增光离
职,东海证券委派孙登成接替周增光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媛媛 孙登成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