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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3-2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再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丹东      11          11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再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丹东         4              4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1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修订)》
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滾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4、2017 年 7 月 17 日,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5、2017 年 8 月 2 日,对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11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审核《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规模和股权结构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及内审部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
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
评估。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陈丹东
    电子邮箱:18923660033@189.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
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丹东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再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国翔      11          11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国翔         4              3          1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1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修订)》
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滾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4、2017 年 7 月 17 日,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5、2017 年 8 月 2 日,对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11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审核《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规模和股权结构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及内审部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
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
评估。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陈国翔
    电子邮箱:cgx53068@126.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
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国翔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再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卓明      11           9             2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卓明         4              2          2           0             是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1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修订)》
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滾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4、2017 年 7 月 17 日,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5、2017 年 8 月 2 日,对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11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17 年年度出席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等事项,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形
势,参与讨论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2、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3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李卓明

    电子邮箱:lzm@gdsftoys.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
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卓明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