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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实丰文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媛媛               联系电话:021-20333352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登成               联系电话:021-203335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上市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息披露文件一致                       通过,将玩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
                                     完全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30
                                     日延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但根据目
                                     前实际情况,预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能否施工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经济效
                                    益,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正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完成此项
                                    目建设。如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推动原
                                    建设用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寻找新的合
                                    适的建设用地来重启该募投项目建设;
                                    同时公司也在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考虑
                                    重新规划募集资金的建设使用。上述措
                                    施如涉及到审批程序,公司将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议及披露。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注意积极推进
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监高相关行为规范、募集资
                                     金管理使用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良好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媛媛               孙登成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