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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履职期间依法规范运作,任期已届满,应进行换
届选举。

      2、同意董事会提名蔡俊权先生、薛莉女士、吴宏先生、李恺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黄奕鹏先生、金鹏先生、钟科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授信额
度基础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
用、抵押或担保。公司已将该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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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公
司将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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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卓明                                      陈国翔




           陈丹东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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