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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3、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分析,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

符合上市的条件,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办理此次回购事宜。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   鹏




           钟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