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会 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实丰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9,806,26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8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609,3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6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6,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386,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9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89,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82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6,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4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7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0,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3%;反对 25,500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嘉瑜、陈文翔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