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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上
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三)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0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425,8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8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7,420,2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85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7%。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众信科技、徐林英、杨三飞拟签订<补充协议三>
暨相关方承诺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7,425,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7,425,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伟、王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