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1-1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推荐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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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鹏
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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