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 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20,198.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7 年 4 月 6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7]G16043480070 号)。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 投 项 目 名 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47.4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16.54 3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2,134.06 1 合 计 20,198.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98.00万元,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1,362.52万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1,628.02万元,累计直接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5,090.37万元,累计 直接投入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1,928.2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15.84万元,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299.79万元(含结转时的利息),使用已终止的“玩具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000.00万元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股权,期末余额4,098.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该规定于 2022 年 1 月变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7 年 4 月,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澄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公司及其 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上 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存储金额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40000010120100344770 专户活期 40,982,628.62 深圳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已于 2020 年 487030810018800004596 专户活期 0.00 汕头澄海支行 1 月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 账户已于 2020 年 44250100008100001210 专户活期 0.00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 月注销 司深圳创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账户已于 2021 年 44050165010109666888 专户活期 0.00 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6 月注销 合 计 40,982,628.6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闲置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外,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0.00 万元。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已终止的“玩具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用于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获得其 25%股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3 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7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尚有 2,300 万元暂未 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将余额 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 0.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 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出具了司农专字[2023]22006990045 号《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实丰文化《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实丰文化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与公司高管及财务部相关人员交谈等多种方式 对实丰文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凭证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实丰文化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5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198.00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53.0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62.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6.70%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 报告期内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报告期内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分 实现的效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益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是 11,047.40 11,047.40 - 1,628.02 14.74% 已终止 - 否 是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016.54 7,016.54 - 5,090.37 72.55% 已结项 - 不适用 否 3.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 是 2,134.06 2,134.06 - 1,928.24 90.36% 已终止 - 不适用 是 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募 否 - 2,215.84 - 2,215.84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集资金)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结转 否 - 299.79 - 299.79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时的利息) 6.增资获得安徽超隆光电科 否 - 10,000.00 4,000.00 4,000.00 4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技有限公司 25%股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198.00 - 4,000.00 15,162.2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 20,198.00 - 4,000.00 15,162.26 - - - - - 7 1、玩具生产基地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地周边配置未完全完善,用水用电等存在困难,未达到开工条件,造成工期延期,因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将玩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30 日延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9 年年末,该项目用地所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仍未完全完备,影响土地动工开发,导致项目施工困难,加之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 实际情况,上市公司终止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 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2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使用原终止的“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25%股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场地购置及装修时间较晚的原因,未按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完全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8 年 11 月 30 日延后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8 月 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分具体项目) 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其中,电商平台的建设和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均已按照计划 进行投入,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北京营销网络办事处的建设。结合目前国民经济形势和对行业预计,受贸易战的冲击,目标 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线下销售渠道的布局影响较大,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发展趋 势的判断,以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下的“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 299.7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结转时的利息),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渠道推广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 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7年11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本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区”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影响。 2018 年 8 月-9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 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 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庆、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2019 年 11 月-12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根据用地无法落实及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终止募集资金投资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8 2020 年 4 月-5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投向“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调整及变更为“拟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并在深圳建设电商平台”。 其中,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项目中 865.29 万元用于电商平台的建设,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 网络办事处,调整及变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 年 4 月-5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下的“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99.7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结转时 的利息),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 年 11 月-12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已 终止的“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用于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25%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7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尚有 2,300 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将余额 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8 月 27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 2,215.84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用募集资金,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 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情况 9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变 更 后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报告期内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性是否发 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化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 415.38(注 3) - 415.38 100.00% - - 不适用 是 推广项目(注 1) 牌推广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 1,037.65 - 831.83 80.16% 已终止(注 4) - 不适用 是 推广项目(注 2) 牌推广项目 增资获得安徽超隆光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 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4,000.00 4,000.00 40.00% - - 不适用 否 项目 25%股权(注 5) 合计 - 11,453.03 4,000.00 5,247.21 45.82% - - - - 注 1:2018 年 8 月-9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 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 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 (分具体项目) 建、重庆、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注 2:2020 年 4 月-5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投向“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 10 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调整及变更为“拟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并在深圳建设电商 平台”。其中,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项目中 865.29 万元用于电商平台的建设,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 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调整及变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注 3:2018 年 8 月-9 月,“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第一次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 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 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453.03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该项目实际已使用了 415.38 万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37.65 万元调整及变更(第二次变更)为“拟 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并在深圳建设电商平台”。 注 4:2021 年 4 月-5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中电商平台的建设和在深圳 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均已按照计划进行投入,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北京营销网络办事处的建设。 注 5:2022 年 11 月-12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将已终止的“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 亿元,用于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25%股权。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未如期推进。公司原计划通过该项目建设使得公司在国内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更加完善,在国内玩具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场的营销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推动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对内销市场的全面开拓。但因市场形势及自有产品研发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因(分具体项目) 影响营销渠道建设,因此公司延缓及调整该项目投入。该项目已于 2021 年终止。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况说明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登成 李永涛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