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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1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就本次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上述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经充分了解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
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任职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
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聘任何东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聘任叶龙勤先生、张建权先生、杨志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
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董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