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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64,200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60.73%,不超过公司审批的担保额
度,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审批的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
担保情况,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
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增加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
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
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人员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聘任郑丹女士、李贞明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