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并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
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盘龙药业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
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此外,盘龙药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
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
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查阅了盘龙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盘龙药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盘龙药业填写的《自查表》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盘龙药业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